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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通关单新政或暂缓实施 部分称已收到通知

2016-5-25 00:00| 发布者: 丹阳眼镜市场| 查看: 110| 评论: 0

摘要: 跨境电商通关单新政或暂缓实施 部分称已收到通知   跨境电商新政实施一个多月有了“新问题”。5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跨境电商新政中关于通关单部分有望暂缓一年实施,具体何时开始暂缓实施,尚未有 ...

跨境电商通关单新政或暂缓实施 部分称已收到通知

  跨境电商新政实施一个多月有了“新问题”。5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跨境电商新政中关于通关单部分有望暂缓一年实施,具体何时开始暂缓实施,尚未有明确时间表,目前跨境电商征税按照新政执行。一些跨境电商称已收到口头通知。

  电商称收到暂缓实施口头通知

  4月7日,财政部在官网挂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4月8日,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行邮税税率也同步调整。

  近日,有消息称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所谓通关单,是指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所需的材料包括原产地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等。

  5月23日,鲜LIFECEO肖欣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日前收到了海关和商检部门的口头通知,但没有书面内容。包括在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暂缓实施通关单新政;以及保留跨境电商新税率和正面清单,有效期至明年5月10日。中邮电商有限公司CEO陈启成昨日也告诉新京报记者:“确实收到几个海关的通知,但细节还有待通知。”

  海关总署新闻办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跨境电商新政由多个部门联合公布,海关是执行层面,具体要问政策牵头部门的财政部,主管通关单问题的质检总局。上海海关新闻办表示,还不太清楚具体情况。目前跨境电商征税是按照新政执行。

  昨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财政部新闻办,对方表示需要发传真进行采访。

  一位接近官方的内部人士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跨境电商新政中关于通关单部分有望暂缓一年实施,具体何时开始暂缓实施,尚未有明确时间表。

  部分跨境电商“卡”在通关单上

  香港跨境电商协会会长刘少华告诉新京报记者,新政中所涉及的税收变化企业都能接受,企业的“痛点”是通关单。按照新政,需要企业提供原产地证明、合同、运单、装箱单、食品卫生证等报检通过后,国检部门才会出具通关单或通关单号。

  记者了解到,通关单的规定成为了部分跨境电商的“死穴”。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品类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不少平台甚至无法提供,继而该类商品也将难以从跨境电商渠道进口,只能走一般贸易渠道。另外,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模式为海外“扫货”,即采购团队或买手在海外总代理、商超、卖场等地大量购买商品,这种模式无法取得原产地证明及合同等单证。

  据业内人士透露,新政出得比较急且有些出乎意料,不仅企业的意见很大,口岸监管部门压力也很大。暂缓可能是为了给企业调整的时间,同时也给监管部门一个充分过渡的时间。

  “监管层也需要一定的过渡期。”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称,即便跨境电商愿意像一般贸易企业一样申请通关单,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申请资质,并无申请入口,无法获取通关单。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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