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经济转型的升级启示:多方发力提升质量和效率 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都曾经历经济转型升级过程,它们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在推动国民生产体系质量与效率提升、提高国民收入水平方面富有成效,成为持续增强国家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它们的经验对于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具有借鉴意义 让“用质量去竞争”成为国民共识 日本和新加坡通过国民运动转变国民观念,让企业、国民充分认识到持续改善生产效率与质量的高度重要性,并成功地让社会各阶层都积极参与到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活动中来。“日本制造”曾是劣质产品的代名词,缺乏国际竞争力。20世纪60年代,日本把“质量救国”作为国家战略,在全国范围推广全面质量管理。日本科学技术联盟设立质量管理研究小组,创立质量管理月等制度,迅速提升了质量水平。“质量救国”战略保证了日本1960至1970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最终促使其工业竞争力超过美欧。日本沿着质量强国道路继续前行,1999年颁布《制造基础技术振兴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公共团体、生产经营者在促进生产基础技术方面的职责。一些日本企业提出了持续改善效率和质量的经营理念、管理思想和具体做法。此外,产业专家、管理研究者、企业家、管理者、各阶层员工都积极参加到持续改善效率和质量的活动中,这些理念和思想深入人心。 20世纪80年代初,新加坡劳动力市场紧缺,工资水平上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面临严峻挑战,经济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新加坡领导人认识到本国生产力远远落后于竞争对手,决定发起全国性的生产力运动,并在国家和公司层面全面开展。新加坡还仿效日本把每年11月定为“生产力月”。通过生产力运动,新加坡政府向每个国民灌输发展生产力(提升生产体系的效率与质量)的理念,让各阶层国民充分认识到提升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发展生产力的活动中来。30余年来,新加坡政府始终通过宣传和教育,向国民强调提升效率与质量对国家和提升国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提升生产力又成为新加坡国家战略的优先选项。 19世纪80年代,德国作为后发工业国家,因冒仿英法美等国产品并以廉价冲击市场,使“德国制造”成为一种歧视性标签。德国工业界开始反思,并严格质量管理,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质量认证”体系。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例如《设备安全法》《产品安全法》《食品法》等,范围广泛的法律体系成为德国产品质量的根本保证。二是统一行业标准。德国标准化学会制定的标准覆盖几乎所有工业领域,保证产品品质和性能的稳定性。三是客观的认证体系。质量认证机构既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又向消费者证明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到19世纪末期,“德国制造”基本扭转了在世人心目中的负面印象。20世纪50年代,德国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的国策,制造业在二战后迅速崛起。“用质量去竞争”逐渐成为大多数德国企业的座右铭,很快“德国制造”成为品质和信誉的代名词。在德国,对于技术、效率、品质近乎苛刻的追求,早已深入人心,并成为“德国制造”的灵魂。 设置专门机构助推生产力提升 为帮助企业甚至公共部门持续提升效率与质量,日本与新加坡政府专门设立了特定机构。在日本,持续改善生产效率与质量逐渐成为企业的自发行动,同时得到日本科学技术联盟、日本生产力中心与日本管理协会这3个非营利组织的帮助。它们为企业提供课程、研讨、咨询、国际交流、设立生产力与质量奖项以及其它支持机制,这些活动也得到了日本政府的资助。 新加坡先后成立生产力中心和生产力促进委员会,二者在生产力运动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围绕生产效率与质量提升这个核心领域,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企业管理人员、工人等各阶层人士展开研究,总结先进企业经验,为企业提升生产率提供课程培训、论坛和研讨会、参观学习先进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咨询甚至解决方案,极大促进了不同机构与个人参与到活动中来,并推动了先进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的研究、应用和传播。生产力促进委员会除上述职能外,还与亚洲生产力组织、日本海外技术研修者协会就提升生产率与工作技能培训等领域展开合作,并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合作发起“生产力发展计划”。这些国际合作为新加坡提升生产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德国虽然没有设立专门助推生产力发展的特定机构,但官方性质的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半官方性质的弗朗霍夫学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从技术方面助推企业效率与质量提升的功能;德国的工业协会、商会则为企业提供政策、科技、管理等方面咨询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助推作用。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