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眼镜商会对外贸易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与“对外贸易预警工作站”成立,同时聘任洪建政为“对外预警顾问”,并对45名首批“联络员”进行培训并颁发聘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眼镜企业与行业规避外贸风险的意识,温州市眼镜商会于昨日召集40多家相关企业,在温州市总商会大酒店召开外贸预警会议,围绕“两反一保”知识展开培训。会上,“温州市眼镜商会对外贸易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与“对外贸易预警工作站”宣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叶子建会长担任,副组长为李伟森和金建新,成员包括杨须迈、朱寿春和公春龙。工作站站长由李伟森担任,成员有杨须迈、朱寿春、公春龙、杨秀媚、陈丽和王刚。同时,聘任洪洪建政为对外预警顾问,并向45名“联络员”颁发了第一批温州眼镜企业“对外贸易预警工作特邀联络员”聘书。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洪建政律师受邀做主题演讲,会议由商会秘书长李伟森主持,会长叶子建讲话。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眼镜行业先后发生六起外贸摩擦事件,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宣布,在未来五年内,巴西对中国产眼镜架将征收按重量计算的反倾销税。温州眼镜80%为外销产品,而巴西是温州眼镜业除美国以外的第二大市场。有鉴于此,温州市眼镜商会适时决定召开此次会议。 叶子建会长首先回顾了温州眼镜历次应对贸易壁垒的基本经验,提请行业重视预警工作。接着,洪律师就“两反一保”的相关知识做了简单明了的阐述。 洪律师解释说,所谓“两反一保”,就是“外贸救济措施”,具体是指“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根据WTO有关规则,某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是进口国判别是否需要对出口国某一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的重要依据。当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之某一种产品以低于成本及合理利润的总和之价格出口时,进口国就有可能发起“反倾销”调查或起诉,针对的往往是某一个特定的国家或地区;而当销量过大影响到本国同行时,进口国则会就这一特定产品提起“反补贴”诉讼案。究其实,“反倾销、反补贴”案是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利益博弈,唯有二者之间合作,才有利于纷争的解决。 洪律师指出,因为进口国调查部门的有失公正或出于政治的考虑,往往会用不相称的参照国的数据进行比较,于是得出错误的结论。比如,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人口众多导致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等国情,在一些经济开发区实施的“二减三免”政策也使得生产成本降低,因此,中国的低端产品在价格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很容易被纳入“反倾销、反补贴”对象。这实际上是对我国加入WTO时有关条款缺乏深入理解所致。中国若干地区的众多企业都具有自主招工的权力,拥有独立的销售纪录,能够开具以市场价格购买原材料的发票,从国家层面而言,中国也正在拟订破产法——这些条件都足以说明,我国具备“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不容怀疑的事实。洪律师并且以今年2月份土耳其针对我国眼镜镜框发起的保障措施调查为例,说明了是否应诉的区别。土耳其的眼镜零售商需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经考核的验光师资格,但该国政府在此前突然增加了2600多名验光师,市场膨胀,而与此同时,该国国内眼镜企业并未增加,中国眼镜外贸额度聚增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该国眼镜生产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提起“反倾销”案,最后不攻自破,就是我国眼镜行业积极应诉的成果。洪律师最后提醒眼镜行业人士,积极应诉至少能够引起双方政府对这一行业的重视,使进口商产生获是支持的“温暖”感觉,有利于双边贸易的深入开展。 温州眼镜网、《眼镜导报》、《温州商报》等新闻媒体对会议直播或采写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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