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0| 评论: 0
弱视治疗的目的,首先是提高视力,眼位要正位,但由于各种原因效果往往不佳。即使弱视治疗后视力提高不明显,这时眼镜也要继续配戴。弱视儿童多为内斜(斗眼),多发生于3~4岁前的幼儿,多由高度远视引起。因长时间用一个视力相对好的眼看东西,使另一眼视力减弱,变成废用性弱视,大脑融合功能受到破坏,造成内斜。所以,配戴眼镜坚持弱视治疗,使眼睛视力渐渐提高,逐渐形成三级功能,即同时知觉、融合范围及立体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