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县眼镜店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前,该局已召开会议对辖区内10余家眼镜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各眼镜店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是否有效,产品的名称、规格等与注册证内容是否一致;检查各眼镜店所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检查销售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行为。 检查发现,个别眼镜店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