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弱视程度及原因,才能进一步对症。 一、弱视分级 Bangerter 认为经屈光矫正后视力仍不足0.8者即为弱视, 他依据视力的不同情况将弱视分为3级: (1)高度弱视:视力<=0.1; (2)中等弱视0.1<视力<=0.3; (3)轻度弱视:而不见0.3<视力<0.8.
所谓固视, 是指眼睛注视一目标时的状态.正视眼者,目标在黄斑中心上结象,即中心固视。如果固视点在中心凹以外者,就称为旁中心固视。弱视眼的固视异常为弱视眼视功能障碍的特征之一。轻度弱视中,近视眼占的比重较大,重度弱视在斜视弱视中,远视眼占的比重较大。重度弱视患者常形成旁中心固视,可以用窥测镜作出检查,旁中心固视有5种类型:(1)中心凹旁固视(旁中心固视、偏心固视);以中央小凹旁2°以内任何一点作为固视点;(2)黄斑旁固视:固视点在中央小凹外2°~4°范围内的一点;(3)视乳头、中央小凹间固视;注视点大于4°,在视乳头与中央小凹之间的一点;(4)围绕视神经乳头固视(周边固视),此型多无固视力,围绕视神经乳头作固视;(5)游走型(不定型)固视:围绕黄斑固视,无固定区域作为固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