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素有“眼镜王国”之称,全国眼镜的年需求量高达1亿副。面对如此充满诱惑力的市场,各路人马蜂拥而上。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北京市已有眼镜店1000多家。可是北京地区的配装市场,质量是否真的让人放心呢? 眼镜作为医疗保健用品,在矫正屈光不正、提高视力、保护眼睛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据有关部门粗略统计,我国约有3亿人需要配戴眼镜,其中大、中城市在校的中、小学生配戴眼镜者达30%~50%。因此,保证眼镜质量,维护广大屈光不正患者的视力健康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当一个人的眼睛存在屈光缺陷时,表现为近视、远视或散光,统称为屈光不正,需配戴眼镜进行矫正。如果眼镜的质量不好,不但达不到矫正的目的,反而会造成对人眼的伤害。 配戴眼镜不仅需要验光师准确的验光,还需要在配置过程中严格操作。所谓眼镜合格与否主要取决于屈光度、散光轴位、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这5项指标。 当人眼在视轴正视和平行时,两瞳孔之间的距离称为瞳距,一副眼镜由两块光学镜片组装而成,两镜片之间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应与人眼的瞳距大致相等,这样人眼才会舒服;当两者超过允许范围时,配戴者会出现视物变形、视疲劳,严重的会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造成对人眼的伤害。 眼镜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表现为两镜片的光学中心一高一低,由于人眼在上、下方面没有调节力,这项误差对人眼的伤害最大。 学中心水平互差则表现为两镜片的光学中心一个靠里一个靠外,造成视物发斜、头重脚轻。<BR>散光轴位误差表现为人眼的视轴与眼镜的轴位不一致,从而出现重影或双像等视物不清的症状。<BR>上述几项偏差主要是由于眼镜店的配装水平落后造成的,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眼镜市场抽查时,把配装完毕的成镜与验光处方进行比较,若上述指标有某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公差,则判其为不合格。 下面,我们邀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光学部主任王莉茹就大家平时常见的两个误区做一下讲解说明。 误区一:水晶眼镜一定能养目 水晶眼镜能养目的说法从古流传至今。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由于没能找到比水晶更适合的材料制作眼镜,价格昂贵的水晶眼镜成为达观贵族的选择,并由此而象征高贵。水晶质地坚硬耐磨,隔热性能好,戴上有阴凉感,并因此有“养目”之说。然而若从“紫外线”伤害的角度去比较,就得不偿失了。水晶石的组成主要是二氧化硅,其含量达到99.99%,纯水晶无色,紫外线和红外线透过率较高;茶色水晶带颜色,降低了可见光的透过率,但不能吸收紫外线红外线。现代医学研究发现,紫外线对人眼的伤害很大。人眼的角膜和晶体是最容易受到紫外线损害的眼部组织,过多的紫外照射会加快晶体的老化,造成晶体浑浊,“白内障”是与之最密切相关的眼部疾病,其他还有日光性角膜炎、角膜内皮损伤、眼球黄斑变性、视网膜炎等。由于水晶眼镜不能阻挡红外线和紫外线,因此不能称其为“养目”。另外,由于水晶石质量差,常有双折射作用,会产生重影,引起眼睛疲劳;水晶石中常有束状条纹与微小气泡积聚,成半透明状(俗称棉条),有碍视力。所以,配戴水晶眼镜百害而无一利。 误区二:老花镜不用验光定配< 如今许多老年消费者眼睛花了以后,不愿意按照正规的程序去进行验光配镜,而是随随便便花几元钱在小摊上买一副便宜的花镜凑合着戴,认为老花镜根本不用验光定配。其实不然。 根据199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的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成品装成镜,只能临时替代处方定配镜。”国际标准还明文规定: 1. 成品镜具有内在的风险; 2. 2. 成品镜只能限制在+2.50D以下; 3. 3. 不允许销售近视成品镜; 4. 4. 16岁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