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目前眼镜行业缺少明确的行业准入标准,导致市场上各类眼镜店遍地开花,产品质量以及服务参差不齐,而由此引发的种种消费“黑洞”也令消费者防不胜防。此外,由于取证难,消费者进行眼镜质量投诉也成为一件麻烦事。 市民郑先生去年在金涛庄某眼镜店购买“X博伦”眼镜框一副并验光配镜,但使用不久后眼镜就发生“折腿”情况,经眼镜店工作人员验证,属于质量问题,于是免费更换了“镜腿”。但没过多久,郑先生的眼镜再次发生同样质量问题。郑先生于是再次前往该店咨询换“镜腿”事宜,但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该产品“镜腿”可换,因为商家不再生产此产品。郑先生对此答复非常不满,于是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调解,眼镜店为郑先生更换了另一副眼镜框。 去年10月,市民曾先生花了近3000元,在龙湖区某眼镜店配置了一副近视兼散光高档眼镜。今年2月24日晚上,曾先生临睡前用手摘下眼镜时,发现左眼镜片玻璃左侧向外上斜裂45度角达一厘米长。曾先生随后到眼镜店协商,眼镜店要他重新配一片眼镜片。但曾先生认为这是质量问题,而且眼镜使用不足四个月,因此他要求眼镜店赔偿。但眼镜店不同意,曾先生只好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调解,眼镜店同意收取400元费用为曾先生更换损坏镜片。 针对眼镜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难以辨别的情况,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选购眼镜最好到信誉好的大型眼镜专卖店,选购时务必认清所购眼镜的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名和厂址,同时索取购物发票,这样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