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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配装眼镜》标准中光学中心高度和光学中心水平允差的理解

2006-2-25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85| 评论: 0

摘要: 《配装眼镜》标准有两个:GB13511-1992和1999,现在执行的是1999标准,代替了1992标准。在两个标准里同是5.4.1中有同样一个注:“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mm的范围内。”可是在1992标准中,对 ...

《配装眼镜》标准有两个:GB13511-19921999,现在执行的是1999标准,代替了1992标准。在两个标准里同是5.4.1中有同样一个注:“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mm的范围内。”可是在1992标准中,对±0.25至±1.00D,要求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合格品≤5mm,优等品≤3.5mm,都超出了3mm的范围。于是,有人理解为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上下6mm的范围内。在1999标准中,对±0.25至±1.00D,要求光学中心垂直互差≤3mm。这就合理了,因为,最大互差数不超3mm,所以应理解为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1.5mm和下1.5mm3mm范围内。也就是说将镜片的光学中心定位在镜圈几何中心水平线上,才是合理的公差范围的中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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