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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家呼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深化税制的改革

2015-10-21 00:00| 发布者: 丹阳眼镜| 查看: 94| 评论: 0

摘要: 财税法学家呼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深化税制的改革   日前,“2015首届赣商财税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等专家,就税收法定原则的落 ...

财税法学家呼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深化税制的改革

  日前,“2015首届赣商财税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等专家,就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和推进国家财税法治建设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刘剑文:重要的税制改革都要上升为法律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里面,财税改革作为重点内容突出出来,甚至可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面,财税改革是所有改革的一条主线。现在通常讲三中全会讲的改革是六大改革,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其实这六大改革跟财税改革紧密相连。因为这次改革有一个总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实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会决定第五章中的财税改革主要讲三大改革,一是预算制度改革,二是税收制度改革,三是市场与主体责任相适应的改革。

  企业家应关心税收的收与支

  对企业家而言,不应只关心收的部分,更应关心支的部分。比如说像预算改革,现在要求建立全面预算,公开透明预算。这种制度安排里面很多方面跟企业家相关,比如“四本预算”,企业家如果缴税了,但是不知道钱用在什么方面,企业家应该不会有成就感。所有的改革中,财税改革是重中之重,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三大改革有着紧密逻辑关系,比如要推动税制改革,如果没有告诉全社会这个税收上来后最终要用在什么地方,就会给税制改革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如果政府把这个钱用得公开透明,税制改革就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

  今年1月1日,新的《预算法》已经正式生效,以前政府钱是不够花的,现在政府钱是花不完的。因为谁收钱、谁花钱,都有严格规定,这在一定意义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当政府无穷无尽、不受限制地花钱时,企业的负担相对而言就会增加。

  预算是干什么的?预算就是要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过去《预算法》强调宏观调控,政府用预算来治民,治老百姓。现在新的《预算法》,是通过《预算法》治官、治权。《预算法》里面很多制度跟企业相关,比如地方债问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问题。任何机关部门不能给收入部门下达任务。

  只有当我们拥有了一个公开透明的预算环境,税制改革才能顺理成章,而税制改革是要解决整个蛋糕如何分配的问题。

  重要的税制改革都要立法

  改革就是让一艘大船航行在大海里顺利航行,如果没有法治,这艘大船就不知道往哪个地方航行,法治就好比是改革的指南针、方向盘。

  各种改革政策出来就相当于完成了顶层设计。什么叫作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最终是要形成法律,而法律是要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恵,不是改革制定者或者政府部门几个人确定了就完成了,那是不可以的。现在改革跟以前不一样,很多重大改革事项的出台,首先要广泛听取民众意见,最终上升为法律。今后很多税法出台绝对不是像以前政府出台一个法规文件那样简单随意,现在很多重大改革,特别在税制改革过程中需要上升为法律。过去一直认为,改革和立法是矛盾的,立法阻碍改革,但是现在中央已经定调,改革要在法制框架下进行。

  什么叫法制框架?一个是强调合法性思维。这个改革合不合法,符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符不符合保护企业、企业家和纳税人的利益。还要强调权利和义务。政府既有权利也有义务,纳税人、企业家同样既有义务,又有权利。合法性里要强调程序,再好的改革,如果没有经过程序,不强调程序的正义,改革都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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