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1万亿元 国家统计局近日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电子商务作为最具活力的经济活动依然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对电商平台的统计,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1.79万亿元,同比增长33.0%,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其中,商品类交易额为19.24万亿元,同比增长33.8%;服务类交易额为2.55万亿元,同比增长27.0%。 ——B2B(对单位)占交易额近八成。调查显示:B2B(对单位)交易额为17.09万亿元,占全部电子商务交易额的78.4%,同比增长33.0%。其中,商品类的交易额为15.86万亿元,同比增长33.9%;服务类的交易额为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5%。 B2C+C2C(对个人)实现的交易额为4.70万亿元,占全部电子商务交易额的21.6%,同比增长33.0%。其中,商品类的交易额为3.37万亿元,同比增长33.1%;服务类的交易额为1.33万亿元,同比增长32.6%。 ——东部地区依然领跑电商发展。调查显示,东部地区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5.17万亿元,占全部交易额的69.6%,其中,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山东六省市共实现交易额12.92万亿元,占全部电子商务交易额的59.3%。中部地区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8万亿元,占全部交易额的14.6%;西部地区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33万亿元,占全部交易额的15.3%。 东部地区不仅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活跃的地区,从电商平台的分布看,也是规模较大的电商平台主要集中地区,如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交易平台、烟草系统平台、江苏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中国民航客票销售平台、携程、去哪网等都集中于东部地区。 ——对境外电商交易同比增长17.8%。调查显示,国内电商平台对境外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033.70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商品类交易额为2990.63亿元,同比增长17.6%;服务类交易额为43.07亿元,同比增长31.9%。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及相关跨境政策的实施,对境外的电子商务交易将会进一步快速增长,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来源:中国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