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工商部门抽检眼镜商品质量 8月11日,市工商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眼镜商品质量专项抽检。 当天,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到新华眼镜、来明眼镜等市区眼镜销售店进行了质量抽检。每家随机抽检配镜、太阳镜、老花镜、近视镜等不同品牌的眼镜制品。同时对镜架、眼镜片、太阳镜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进行了检查,维护眼镜制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此次抽检依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要求,受省工商局委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来源:阳泉日报(马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