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公布2014年眼镜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2014年广东省眼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抽查了96家企业生产的眼镜产品100批次,经检验87批次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0%。 本次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T 14214-2003《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QB 2457-1999《太阳镜》、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定配眼镜:镜片表面质量及内在疵病、镜架外观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棱镜度偏差、附加顶焦度、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可见光谱区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透射比、镜片厚度、镜片色泽、装配质量、标志1、标志2;太阳镜:镜片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装配质量、镜架要求:抗汗腐蚀、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性能、标志1、标志2;眼镜架: 外观质量、尺寸:方框法水平镜片尺寸偏差、尺寸:片间距离偏差、尺寸:镜腿长度偏差、高温尺寸稳定性、抗拉性能、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镀层结合力、镀层结合力、抗汗腐蚀、阻燃性、标志1、标志2共4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3批次眼镜产品不合格,涉及到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架外观质、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镜片厚度、标志8个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