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3D眼镜拒绝惩罚性赔偿 看3D电影要支付高额押金,若不小心弄坏了,连押金都收不回。类似的“霸王规定”,你是否也曾遇到?昨日,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今年的第三号消费警示,影城收取3D眼镜押金的做法缺少法律依据,若损坏或遗失3D眼镜时,应拒绝惩罚性赔偿,具体赔偿费用应根据3D眼镜的进货价格、折旧程度、眼镜的损坏程度等综合认定。 事件: 损坏3D眼镜被扣押金 上个月,市民刘女士一家到佛山某电影城看3D电影。不凑巧的是,她儿子不小心折断了眼镜的一边脚。为此,电影城扣下了刘女士100元押金。其理由为店内已经张贴了“3D眼镜如有损坏和遗失,每副按200元赔偿”规定。刘女士质疑此规定,遂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委会的调解下,影城同意退回刘女士100元押金。 消委会: 影城收押金缺乏依据 对于这一情况,市消委会表示,3D眼镜应该包含在电影票的成本中,影城收取3D眼镜押金的做法缺少法律依据,并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潜规则”或不平等待遇时,可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鸣欣也提醒,损坏眼镜合理的赔偿费用应当根据3D眼镜的进货价格、折旧程度、眼镜的损坏程度、可修复程度等综合认定。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