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太阳镜和时装眼镜指南 2013年6月,澳大利亚发布了太阳镜和时装眼镜的指南。指南给出了太阳镜和时装眼镜的强制性标准、需要强制性符合的要求、消费者保障、供应商的职责等。 其中指出太阳镜和时装眼镜强制性的标准为AS/NZS 1067:2003《太阳镜和时装眼镜》。该强制性标准要求: 1. 结构要求 (1) 镜片和框架不应有锐边锐角,以防止在使用时可能引起伤害; (2) 太阳镜和时装眼镜的镜片应牢固和安全地安装在镜框上‘ (3) 太阳镜(时装眼镜除外)必须最少: * 成人的太阳镜必须含有40 mm宽和28 mm高,距离中心至少为64mm的两个椭圆; * 儿童的太阳镜必须含有34 mm宽和24 mm高,距离中心至少为54mm的两个椭圆。 2. 性能要求 (1) 光和紫外线透过要求 (2) 太阳镜镜片的色匀性要求 (3) 太阳镜镜片的密度符合性要求 (4) 太阳镜镜片的着色 (5) 平面偏振 (6) 镜片的变光 (7) 光强度 3. 标识要求 所有的太阳镜和时装眼镜均需要符合以下的标识要求: (1) 确定制作商和销售商的身份; (2) 依据下表确定的镜片的类型和描述 此外,变色太阳镜的镜片需标识“PHOTOCHROMIC LENSES”,若其在暗处能达到0号的要求,则其应标识“NOT SUITABLE FOR DRIVING AT NIGHT”。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