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质监局开展太阳镜专项检查 为防止不合格太阳镜产品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近日,惠民县质监局组织人员对部分眼镜销售企业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太阳眼镜作为夏季遮阳的重要防护用品,劣质太阳镜,几乎不具备紫外光的防护功能,佩戴了这类有色眼镜,非但起不到保护眼睛的作用,反而由于光线变暗,瞳孔自然放大而吸收更多辐射,对眼睛造成直接伤害,长期佩戴还会造成眼疾,危害比较大。在商店柜台上销售的太阳镜,其镜片上、吊牌上或外包装上一般都有明显的质量安全标志,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辨别质量。对于镜片质量,简便的鉴别方法为,可将太阳镜置于眼前,透过镜片观察远处目标,如窗框或门框等,再将眼镜上下前后移动,目标不应有摆动及波浪形变形;另外,镜片的颜色应使周围环境的颜色不失真,具有有效识别不同颜色信号灯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