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未发现三无隐形眼镜 针对近期《宁波日报》“三无隐形眼镜‘走俏’市场”的报道,我市药监部门迅速展开行动,对辖区内的37家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暗访。经检查,我市未发现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出售三无隐形眼镜现象,消费者可放心验光配镜。 据了解,三无隐形眼镜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地等必要标识,而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 为净化我市隐形眼镜市场,消除消费者心中疑虑,药监部门对我市37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光明、天明、宝岛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上林坊格子铺、影楼、超市等一些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进行了排查,均未发现三无隐形眼镜销售现象。 据悉,今年,药监部门严把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准入关,对新开办、变更信息的关键岗位负责人进行法规测试。同时,还将隐形眼镜监管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检查结果,促使企业走规范化、制度化经营道路。药监部门提醒: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消费者最好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眼镜店购买隐形眼镜。 来源:慈溪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