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眼镜公司被指销售假冒“宝姿”眼镜 乌鲁木齐品牌眼镜打假烽烟四起 从2011年3月起,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乌鲁木齐市一场场有关商标侵权的官司频繁开庭,引起乌鲁木齐市眼镜行业的高度关注:自称拥有“宝姿PORTS”商标合法使用权的厦门市鹭万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万达),起诉乌鲁木齐市多家眼镜公司销售假冒“宝姿PORTS”品牌眼镜。 5月19日,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欣又参加了一场庭审,这已经是他近期参加的第三场庭审。“‘宝姿’眼镜打假无可厚非,但是辨别真假的判定标准又不统一规范,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张元欣表示。 售“假”流程遭遇公证 鹭万达此次在乌鲁木齐市的打假证据是一份乌鲁木齐市亚心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0年10月19日上午,公证人员会同鹭万达的代理人王颖分别来到了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00号的“光华眼镜店”,解放北路202号的“亨得利钟表眼镜店”,解放北路158号“大明眼镜店”和解放北路191好“亨达利眼镜店”,王颖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上述眼镜店购买了品牌为宝姿的眼镜一副,现场取得4家眼镜店配镜定单发票、POS签购单、新疆商业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眼镜盒等。随后,公证员对王颖购买的以上4副眼镜分别进行了拍照封存,并将封存后的物品交由王颖保管。 2010年10月19日,乌鲁木齐市亚心公证处对上述取证过程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鹭万达经过鉴定,认为在以上4家眼镜店购买的这4副眼镜为假冒宝姿品牌眼镜。2010年底,厦门鹭万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状告4家眼镜店“未经原告许可,在经营的眼镜店内销售假冒宝姿注册商标系列镜架及眼镜”。 “亨得利钟表眼镜店”(简称亨得利)就是多家眼镜店被告之一,2011年3月,鹭万达请求法院判定亨得利赔偿76000元。 这场诉讼案由此揭开“宝姿”打假大幕。 正规进货被指侵权 “我们有正规的进货凭证,怎么能说我们卖的是假冒产品呢?”亨得利代理律师张元欣直言,坐上被告席简直是莫名其妙。 据介绍,亨得利作为多年的老字号眼镜,是从3年前开始经销宝姿品牌眼镜,由于宝姿眼镜进价比较贵,属于高端产品,一次进货不多,亨得利直接从乌鲁木齐市另外一家有合作关系的眼镜店进货,属于从鹭万达间接进货。直接从鹭万达进货的是乌鲁木齐市另外一家眼镜店,该眼镜店进货的唯一渠道就是厦门鹭万达实业,双方合作多年。 但因为宝姿眼镜的价格高和售后服务条件苛刻等问题,现在亨得利和乌鲁木齐市其他眼镜店已不再大量批发宝姿眼镜,只是偶尔会零星进个几十副,去年年底进的20副,现在只卖出去3副。 张元欣对公证书本身提出了质疑:公证处工作人员与王颖现场取证时,没有当场对所购买的宝姿品牌眼镜进行拍照,而是等回到公证处后才进行拍照,从购买眼镜直至回到公证处走路要半小时,这么长的时间内不排除“掉包”的可能。 “库存的宝姿眼镜还没卖完,官司先找上了门,我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是从鹭万达进的货,有对方开具的进货凭证,怎么就会有成了假冒的?”另一家位于西北路的眼镜店店主严先生说。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