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公布:“Ray-Ban”假冒真“雷朋” 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根据举报,在银川雷朋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其销售带有“雷朋”“Ray-Ban”的眼镜、眼镜架、眼镜片,涉嫌侵犯意大利陆逊梯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ay-Ban”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经调查,“雷朋”、“Ray-Ban”商标是意大利陆逊梯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局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当事人销售标有“Ray-Ban”商标标识眼镜等系列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2010年11月下旬,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雷朋”、“Ray-Ban”商标标识898个、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银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