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质监局对太阳镜进行监督检查 抽查了兰州市43家流通企业经销的50批次的太阳镜,42家49批次的产品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8%。《2010年太阳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及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对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抗冲击性、装配精度与整形要求等8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有1批次的交通讯号透射比、平均透射比、色极限等指标不合格。这几项指标不合格说明该太阳镜抗紫外线辐射能力不足,在太阳光下对人眼起不到保护作用,如果是驾驶员配戴这种眼镜会引起对交通信号识别不敏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这种产品长期配戴不会起到保护眼睛的作用,甚至还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信息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