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抽查结果 验配眼镜产品合格率88.8% 2010年第4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验配眼镜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省89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验配眼镜产品,合格率为88.8%。 本次抽查依据GB13511-1999《配装眼镜》、GB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CCGF208.1-2010《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QB2506-2001《光学树脂眼镜片》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验配眼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眼镜镜片中心透射比、光学中心高度、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1和标志2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个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眼镜镜片中心透射比、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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