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监公布2013年第3季度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日公布2013年第3季度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济源等9个省辖市245家企业生产的319批次产品。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及CCGF208.1-2010《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规范》,对配装眼镜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等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314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项目。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