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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镜”,温企联友还要戴下去

2013-1-10 00:00| 发布者: 眼镜框| 查看: 177| 评论: 0

摘要: 都市报讯经历3年的行政诉讼,温州企业注册的“中国眼镜”商标引起的争议有了结果。本月5日,该商标持有者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中国眼 ...

    都市报讯经历3年的行政诉讼,温州企业注册的“中国眼镜”商标引起的争议有了结果。本月5日,该商标持有者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中国眼镜”商标注册的裁定,需对该商标争议重新裁定。也就是说,一度失去了“中国眼镜”商标的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又有了主动权。

    “中国眼镜”商标是温州市联友公共事务所于2004年5月18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16类商标,主要用于报纸、期刊、杂志(期刊)上面等等。2007年2月7日,该商标获得核准注册。

    2007年9月3日,中国眼镜协会主管下的中国眼镜科技杂志社,认为“中国眼镜”商标存在争议,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2009年12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中国眼镜”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当时,我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撤销商标所用的法律条文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就打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负责人徐亮表示。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中国眼镜”商标注册的裁定书上看,商标申请人不能提供《中国眼镜》期刊,成

    为“中国眼镜”商标争议的焦点。

    2010年1月,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随即,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终审判决也是维持原判。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能获得受理这是一个微乎其微的机会,但是感觉有机会就去试一下。”徐亮说。2012年1月份,徐亮赴北京提交了再审材料。2012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中国眼镜”商标争议案的再审。

    徐亮说:“我根本不抱赢的心态,因此再审开庭时,我都没去北京出庭。”但是结果令徐亮有些意外。2012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中国眼镜”商标争议的原有裁定书,并要求重新作出裁定。

    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何时会对“中国眼镜”的商标争议做出裁定,温州中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陈贺政表示,裁定时间可能持续数年,是否会再次找到足够的证据裁定“中国眼镜”的注册撤销,还要看提出争议的中国眼镜科技杂志社有无找到新的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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