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1 00:00| 发布者: 丹阳眼镜城| 查看: 134| 评论: 0
天津市工商局近期对太阳镜开展质量监测
天津市工商局近期在流通领域对太阳镜开展质量监测,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太阳镜,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太阳镜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专家提醒消费者,不宜长期佩戴有色彩的眼镜,以免引起眼睛疲劳;视觉系统发育不完善的婴儿、儿童不宜戴太阳镜;在保养方面,太阳镜镜片材料耐磨性不高,当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及时更换。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