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促监管“大眼仔” 时下流行俗称“大眼仔”的装饰性隐形眼镜,不少更在因特网或格仔铺有售。消委会提醒市民,现时售卖这类隐形眼镜没有法例监管,不当使用可致眼睛受损,甚至失去视力。该会建议政府将非矫视性隐形眼镜纳入医疗仪器相关法例内,并先获卫生署注册,方可推向市场。 据《香港商报》报道,消委会今年首11个月收到18宗有关隐形眼镜的投诉,有投诉人在格仔铺试戴彩色隐形眼镜时,发现试戴完的镜片并未丢弃或清洗,竟留待下一位客人试戴,且店内亦无视光师驻场。有投诉人试戴后不久,双眼发红,怀疑镜片卫生有问题。 另有一名女子通过网上拍卖,买了一副彩色“大眼仔”,其后从标签发现实际水份含量只有38%,与卖家网上声称的42%不符,其中一只镜片亦怀疑有问题,但未能退货;另一个案例,顾客在格仔铺买了“大眼仔”,声称可以带3年,但戴一会儿已经觉得眼干,脱下镜片后更清楚见到双眼造成一个圆印,消委会估计是镜片弧度不合适所致。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 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