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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二院”商标被对门眼镜店给抢注了

2010-6-10 00:00| 发布者: 眼镜框| 查看: 304| 评论: 0

摘要:   位于市区延安路的绍兴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自1910年创建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在二院的对面,有一家已开了多年的眼镜店,此前店名为“二垸眼镜门市部”,今年堂而皇之地以“二院”为名,原来这家眼镜店竟然将 ...

  位于市区延安路的绍兴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自1910年创建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在二院的对面,有一家已开了多年的眼镜店,此前店名为“二垸眼镜门市部”,今年堂而皇之地以“二院”为名,原来这家眼镜店竟然将“二院”的商标给注册了。

  二院:

  眼镜店和医院没有关系

  二院的相关行政人员告诉记者,眼镜店的做法有点气人,原来的名称是“二垸眼镜门市部”,现在改为“二院眼镜门市部”,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极有可能使广大市民误以为这家眼镜店是医院开设的。而且,自从改店名后,店门前的招牌越做越大,越做越醒目。为了撇清关系,绍兴第二医院请了律师。

  医院的法律顾问、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江告诉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眼镜店于2006年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二院”商标,属于服务业。随后,用申请注册的商标,向越城区工商局登记了现有的店名。张律师说,眼镜店属于个体工商户,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8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因此眼镜店的行为,违反了这个管理办法,对消费者有一种误导。

  眼镜店:

  商标公示期内没人提出异议

  记者找到眼镜店的老板、“二院”商标持有者温州苏老板。苏老板告诉记者,这个商标,他申请了两次,第一次申请是在2003年,2006年又申请了一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申请的商标要有半年时间的公示。”苏老板说在“二院”商标的半年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因此他持有、使用该商标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苏老板说,“二院”其实现在也只是停留在市民的口头上,“二院”已经在2009年改名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绍兴分院”,而且自己的眼镜行业与医院完全没有行业冲突,也根本不存在利害关系,自己从开店至今,也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承认过与二院有什么关系。

  对此,二院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绍兴分院”只是医院的第二名称,第一名称依然是“绍兴第二医院”,由于对方已经申请注册了商标,医院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考虑到打官司麻烦,医院最终放弃起诉。

  为了撇清关系,医院在眼科门诊门口竖了一块牌子,“绍兴第二医院从未开设任何眼镜门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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