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监局发布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本市生产的眼镜产品(含眼镜镜片、眼镜架)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产品25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本次眼镜镜片监督抽查依据QB2506-2001《光学树脂眼镜片》、GB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树脂眼镜片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材料和表面的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基准点最小厚度;镜片直径;折射率;色散系数;紫外性能;可见光透射比;阻燃性;耐磨性;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抗冲击(明示指标);标志。对车房片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材料和表面的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厚度偏差;有效尺寸偏差;使用尺寸偏差;可见光透射比;附加顶焦度偏差;标志。 对眼镜架产品监督抽查依据GB/T14214-2003《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外观质量;尺寸;高温尺寸稳定性;抗拉性能;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镀层结合力;抗汗腐蚀;阻燃性;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紫外性能、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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