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食药局联合公安检查隐形眼镜市场 日前,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局打击食药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对兴隆街泉中购物中心、日日新商场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摊点进行突击检查。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直接接触人眼角膜,按照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该产品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口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必须有中文标识,外包装上必须有产品注册号。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4家商户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644支,并对4家商户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阳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