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记者在沂蒙路的一家眼镜店门前看到,门口的大屏幕上播放着视力好转顾客的详细个人信息。商家称,此举是为了表彰顾客。 12日下午,记者在沂蒙路的一家眼镜店门前看到,门口的大屏幕上循环打出了许多使用该家理疗眼镜的学生地址、姓名及视力的好转情况。“临沂一中修x减掉150度;费县二中刘x减掉50度……”这些内容无形中透露了顾客的信息。 记者随后走进该眼镜店了解情况。 “我们打出的信息都是经过顾客同意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临沂市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称,这种利用顾客信息来为其进行促销的广告行为,应当事先经过顾客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同意就擅自将顾客的信息泄漏或提供给第三者谋利,都是违法行为,顾客可以立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还可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如果商家发布的信息具有虚假或夸张的成分,消费者或顾客可以要求工商机关对其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