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5 00:00| 发布者: 眼镜框| 查看: 356| 评论: 0
2009年12月2日,信某携带事先准备的钢锥等工具寻找盗窃目标,伺机作案。当日晚20时30分,信某来到南开区凌宾路渤海银行营业厅门前附近,看到一辆白色本田雅阁轿车停放在该处。信某趁四周无人,用携带的钢锥砸碎该车左后车窗玻璃,打开车门,将放于该车后备箱内的两副意大利产“玛天妮”牌情侣眼镜盗走。信某准备离开现场时被车主发现,路过此处的民警将信某当场抓获。经鉴定,两副眼镜价值2912元。
南开区法院认为,信某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日前,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