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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步行街尚街内隐形眼镜“随意卖”

2010-8-13 00:00| 发布者: 丹阳眼镜店| 查看: 196| 评论: 0

摘要: 步行街尚街内隐形眼镜“随意卖” 专家提醒:买隐形眼镜要到正规商家 昨天,市民刘先生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称在步行街尚街的三楼I区的四号、五号铺以及G区的四号铺,在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 ...

    步行街尚街内隐形眼镜“随意卖”

    专家提醒:买隐形眼镜要到正规商家

    昨天,市民刘先生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称在步行街尚街的三楼I区的四号、五号铺以及G区的四号铺,在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出售隐形眼镜。

    昨天下午,记者赶往步行街,来到尚街三楼。G区的四号店铺主要销售的是化妆用品。记者环顾四周,墙上只挂有一张“工商营业执照”。在店门口左侧的一个墙角里的货架上,摆放着由许多小格子组成的塑料盒,塑料盒中放着小玻璃瓶,而玻璃瓶中正是各式的隐形眼镜。通过观察,记者发现,这些玻璃瓶的瓶身上印的全是日文或韩文,没有任何中文标识。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店内工作人员咨询,销售员介绍说,这些隐形眼镜品牌不一,价格从50到200元不等。当被问到有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销售员说:“我们这里又不是专门销售隐形眼镜的,不需要那东西。”记者又问道,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眼睛损伤怎么办?销售员则说:“那应该是消费者的眼睛与眼镜不匹配,眼镜绝对没问题。”记者之后又走访了I区的另一家店铺,这里不仅没有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连“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看到。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隐形眼镜是需严格管理的三类医疗器械之一,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的范围,销售者必须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外,产品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外包装上必须标注完整中文标识。

    安医附院眼科主任廖荣丰提醒广大市民,隐形眼镜与眼角膜直接接触,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眼睛红肿,角膜溃疡留疤,甚至双眼失明。他建议市民应到医院或大眼镜店购买熟悉品牌的镜片,一般的饰品店及网上小店根本不具备售卖和验配隐形眼镜的资格,眼镜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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