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宁波海关查获2万5千余副侵犯“Ray.Ban”商标权的太阳眼镜,价值约14.2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这批太阳眼镜由宁波某公司申报出口至尼日利亚,申报品名为太阳眼镜和眼镜盒子。宁波海关查验关员小李在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这批货物包装较为杂乱,具有一定的伪报嫌疑。太阳眼镜的显著位置印着的是“Roy.Bon”图形商标,与知名商标“Ray.Ban”十分相似,极易造成混淆。后经权利人确认,这批2万5千余副的太阳眼镜全部为侵权商品,价值约14.2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这些侵权太阳眼镜做工十分粗糙,材质较差,在烈日下基本无任何防护阳光的效果。长期佩戴不仅不能够保护眼睛,甚至还会给眼睛带来伤害。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太阳眼镜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陈怡、陈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