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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隐形眼镜及药包材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莱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药包材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七个方面内容: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是否持有有效证照;是否销售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和过期失效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规范;验配人员资质及验配设备是否齐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药包材生产企业有无出借药包材注册证书的行为;药包材生产企业是否在未经批准的车间生产药包材以及在厂区外私自建立生产车间生产药包材的行为。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来源:胶东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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