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推进企业诚信自律,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自6月份起,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共检查电疗设备生产企业6家,覆盖面100%;检查经营企业147家,其中,电磁光疗物理治疗设备经营企业64家,眼镜连锁经营企业16家,眼镜销售集散地18处,商场、超市、眼镜店49家,覆盖面100%;检查产品总计1607(台、只)。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查处经营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2家。检查中发现,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能重视产品质量,认真做好产品的索证、验收等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存在索取合法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进货质量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产品质量验收、购销、验配等记录不全或不够规范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并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确保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均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督导。同时市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专项检查中产品质量抽验、现场检查、违法查处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明确重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各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经营的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证内容一致、是否擅自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等;三是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筹安排。实现了三个结合:专项检查与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监督抽验工作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四是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专项检查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以免费体验名义无证销售电疗、磁疗、光疗物理设备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电疗、磁疗、光疗等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意识和守法自律意识,促进了全市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