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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配镜时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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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7: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确地为儿童配好眼镜,对于防治儿童弱视、斜视、保护儿童的视力至关重要。由于儿童的调节力强,验光必须用1%的阿托品油膏散瞳,每天3~4次,连续3天,有斜视者连续7天.以便基本消除睫状肌的调节作用,真正暴露眼的屈光状态。验光后的给镜原则如下:

远视在2.5 D以下,裸眼视力有1.0者无需配镜;远视在3~6 D可扣除生理性调节1~2 D配镜;远视在6 D以上者应根据患儿的耐受程度分次配镜,一次可先给2/3,但年龄越小.耐受力越强.可适当多给。

近视眼在6 D以下是以最好的视力(1.0)、最低的度数配镜,戴镜单眼视力达到1.O即可,不要强求达到1.5,这样有利于近距离阅读;近视在6 D以上的高度近视眼,应根据患儿的耐受程度分次配足。

远视有内斜者,应全部矫正,不要扣除生理性调节的度数,尤其是调节性内斜,戴镜可使内斜部分或全部矫正;远视有外斜者应降低度数配镜,否则越配越斜。

近视有外斜者,应全部矫正,有利于外斜视的矫正;近视有内斜者应减低度数配镜。

散光眼除高度散光或患者不能耐受全矫应分次配给外,一般应全部矫正,有利于治疗弱视。

由于儿童生长发育快,屈光状态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有较大的改变,因此配镜后3个月应复查,半年后应重新扩瞳验光,以便调整镜片的屈光度。

有斜视、弱视的儿童,配镜时视力不理想,但应向家长说明强迫患儿坚持戴镜,同时进行弱视治疗,经过一段时间视力会逐渐上升,否则7岁以后会失去治疗弱视的良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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