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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做好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结束。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下架,并给予销售企业行政处罚。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对学校周边地摊、综合市场、超市、小商品市场、美容诊所、眼镜经销门店等600余家场所进行了清理整治,同时要求对已取得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许可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整治期间,对不符合《青海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复查,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该类产品的一律下架,不得销售,并依法作出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到具备隐形眼镜经营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在验配师指导下配镜,慎重选择,确保安全。
来源:青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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