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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邢台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市生产销售的太阳镜、遮阳帽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十几家眼镜店的35种产品,产品合格率为68。在检查中发现,除市质监局颁发有产品许可证的企业之外,其余标有遮挡紫外线的太阳镜和遮阳帽,都不具有上述功能。
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该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另外,要求太阳镜、遮阳帽的生产经销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把好进货关,规范生产,做好标准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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