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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质监局抽查兰州市50批次的太阳镜
今年第3 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和销售的太阳镜等1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了51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02批次产品,合格658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7%。其中:合格率为100%的有5种产品,90%以上的10种产品,70%以上的有1种产品。
太阳镜 抽查了兰州市43家流通企业经销的50批次的太阳镜,42家49批次的产品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8%。《2010年太阳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及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对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抗冲击性、装配精度与整形要求等8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有1批次的交通讯号透射比、平均透射比、色极限等指标不合格。这几项指标不合格说明该太阳镜抗紫外线辐射能力不足,在太阳光下对人眼起不到保护作用,如果是驾驶员配戴这种眼镜会引起对交通信号识别不敏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这种产品长期配戴不会起到保护眼睛的作用,甚至还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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