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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监管尚不成熟时应该禁止隐形眼镜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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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6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市场监管尚不成熟时应该禁止隐形眼镜网销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日益突出。作为医疗器械产品,隐形眼镜的网购存在诸多问题,一些网上商户不仅无证经营,还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召回产品。关于网络上购买到的劣质隐形眼镜导致眼睛受感染,以及劣质彩色隐形眼镜掉色伤眼的报道屡见不鲜,令人担忧。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世明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范隐形眼镜网络销售很有必要。
  据中国眼镜协会调查,目前隐形眼镜网上销售存在三类问题:
  一是绝大多数隐形眼镜网店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是网络销售的隐形眼镜己经成为不法零售商的主要货源渠道,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给地方政府部门监管造成了极大困难。三是在国家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中,隐形眼镜需要进行处方验配,但绝大多数隐形眼镜网店不能按照规范的验配过程进行销售。
  在询问眼科医生后发现,调查中所提及的“处方验配”包括:配戴前必须经过眼科检查,以确定是否合适佩戴隐形眼镜;经过屈光度、角膜曲率等视光检查,选择适合自己眼睛参数的隐形眼镜;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佩戴、护理;以及佩戴后需要定期复查。但网络销售的隐形眼镜根本没有“验配”程序,只要付钱就能拿货。
  据李世明调研,在欧美发达国家,购买隐形眼镜需要眼科专业医师开具处方,根据医师的处方选择购买渠道。亚洲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日本,新加坡,香港,台湾等是实行严格管理或禁止网络销售隐形眼镜的。
  鉴于此,李世明建议,要建立三类医疗器械的专业销售网络平台,严格管理规范,建立可追溯体系,并实行动态监控,禁止其它商品网络销售平台销售隐形眼镜。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手段和措施尚未建立健全之前,应该严格按照三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禁止隐形眼镜网络销售,切断不法零售商的主要进货渠道。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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