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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选购太阳眼镜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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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1: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天到了,不少追逐时尚的市民,又名正言顺地把太阳眼镜戴了出来。但市消委会留意到,如今除了眼镜店,不少饰品店甚至是街边的小摊都有太阳眼镜出售,很多眼镜个性时尚,十分抢眼,一些消费者会很随意地买来佩戴。市消委会特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劣质太阳眼镜不仅无法保护眼睛,反而会对眼睛造成严重的伤害,市民选购太阳眼镜时一定要谨慎。
     市消委会首先列举了劣质太阳眼镜的几大害处:镜片表面如果凹凸不平,会引发视疲劳症状;太阳眼镜紫外线透射率若不合格,会在遮挡可见光的同时,把紫外线漏过去,如此一来,人的瞳孔会因为光线暗而放大,反而吸收了更多紫外线;而长时间佩戴不合格的太阳镜,还会引发日光性角膜炎、角膜内皮损伤、眼底黄斑变性等眼科疾病,司机佩戴劣质太阳眼镜,甚至会在视觉上产生色差,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那如何挑选到合适的太阳眼镜呢?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说,消费者首先应到正规商店购买有品牌的太阳眼镜,购买时要向商家索要*,以便日后合法维权。选购时,消费者应选择有防紫外线功能、有抗冲击力性能的眼镜,对于产品宣称的功效,消费者要把标签或说明保存好;挑选时,应仔细检查太阳镜的镜片,观察上面有无波纹、划痕、杂质、气泡、条纹等瑕疵,因为这些瑕疵很可能会危害眼睛健康;镜片颜色尽量选择灰色和茶色,试戴时以周围环境颜色不失真、物体边缘清晰,能有效识别不同颜色信号灯为佳。
     除此以外,儿童、闭角型青光眼患者、视神经炎患者、色盲及色弱患者、低视力患者不宜戴太阳镜。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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