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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远视配镜的原则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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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03: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患远视的儿童应及早验光配镜。家长如果发现自已孩子不爱看书,诉说看书稍久就会感到迹模糊、眼胀、头痛、学习效果不好,就必须及时到医生那儿检查,检影验光。如确定为远视(包括远视散光)要抓紧在8岁以前的黄金时机,配戴合适的眼镜,千万不要拖延。否则到12岁以后配镜,视力提高就会很困难,更不用说恢复双眼同视功能了
  儿童远视配镜前,一定要先以睫状肌麻痹剂扩瞳后,充分散大瞳孔的条件下验光。配镜原则为:
  1低度远视。即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有视力疲劳症状者,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则应配戴。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2中高度远视,即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水平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可分阶段配镜。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德度数的远视眼镜,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配戴第二付眼镜。
  3有眼球内斜者,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德双眼单视功能者,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且视力下降瞒显,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走路亦有困难,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待适应后,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通常情况下,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并经常检查视力,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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