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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周边的隐形眼镜店,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的重点在于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拥有配戴室、验光室等场所和专业设备,是否具备拥有专业资格的验光师和配戴师,同时,严格查看其进货渠道和销售记录。此次行动突击检查隐形眼镜店17家。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高风险特性,不能随意销售和佩戴,需要加强其安全管理。
检查中发现少数经营人员对隐形眼镜属于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这一事实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销售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其货品质量进行审核。在检查人员的宣传教育下,经营人员表示将马上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售。
来源:荆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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