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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岛眼镜”把发帖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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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2: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们这种卑鄙行为骗了多少消费者,还损坏了名牌形象!”一个针对“宝岛眼镜”的帖子,给罗小姐惹来官司。     得知自己成被告,罗小姐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她称,对方是本末倒置,对方没把服务搞好,反说自己侵犯名誉。她希望得到真相,对方不能给她,猜测当然在所难免。       因1700多元镜架生不满     去年12月15日,罗小姐在文二路272号的“宝岛眼镜”店里配了副眼镜,花了2300多元。仅名牌镜架就要1700多元。       回家后,她发现镜架不好,镜腿上的logo的字体大小不一样,镜框上还有凹陷,镜腿内侧的丝印字体工艺也很差。这让罗小姐很生气。       12月18日,她到店里去要求退货,可对方不肯。于是,她要求店家出示镜架意大利生产的证明,对方未能出示。       发泄帖子惹官司       12月20日,罗小姐在网上发帖:“宝岛眼镜,你这下老实了吧!各位,宝岛被我收拾了!”       为此,文二路“宝岛眼镜”店所属的杭州世纪星眼镜有限公司,将罗小姐告上法庭。他们认为,罗小姐在网上发帖,严重损害他们的商誉。昨天,西湖区法院正式受理这个名誉权纠纷案。       记者打开罗小姐当时所发帖子的网站,帖子内容依然还在。“宝岛上级经销商———霞飞诺公司在掺假!!把假镜架掺在真的镜架里卖,从中谋取非法暴利!”……       从帖子里看得出罗小姐很气愤。跟帖不少,很多人支持罗小姐。       帖子是否侵犯了名誉权       对这帖子,杭州世纪星眼镜有限公司有他们的看法。他们认为,帖子里充斥着被告毫无事实依据的主观臆断和对“宝岛眼镜”商誉的诋毁。       由于言论极具冲击性,一经上传互联网络,引发众多网友回复。截止到12月25日下午,帖子已被点击4100余次,回复160余条。因受被告误导,绝大多数回复均指责原告及原告的供货商售假,客观上对原告造成恶劣影响。       该公司认为,任何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都依法受法律保护。罗小姐的做法是诋毁、诽谤,且言论已在事实上导致相关社会公众对他们的商誉做出否定评价。       而罗小姐也表示,她会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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