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眼镜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47|回复: 0

济南公场眼镜涉嫌广告欺诈

[复制链接]

6

主题

6

帖子

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0
发表于 2016-9-22 17: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告上白纸黑字写着“1.65加硬树脂镜片每副18元”,当消费者冲着这诱人的低价到了现场配镜时,店家却称,低价的没有,要配就是488元,并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为由进行推诿。经工商部门调查,由于广告欺诈,该商家将受到有关处罚。
   据长清大学城学生消费者小李讲,3月2日,她看了泉城路公场眼镜超市在报纸上的广告后,特地赶到泉城路中段配眼镜。她告诉记者,当时广告上写着许多眼镜的价格,并列着市场价和本店的特惠价进行对比,该店价一般是市场价的1/3左右,最低的不到市场价的1/4,她看中的那款1.65加硬树脂只有18元。给人感觉是这里的产品全场低得诱人。但是,她没想到,到了现场验完光真要配镜时,对方给她报的价却高达488元,是广告价的27倍。
   小李称,当时服务员先是说报社把广告搞错了,18元的不是1.65加硬树脂而是1.499的。后又解释说“1.65的有,但只能配制300度以下的,400度以上的都要定做,488元。”但是其经理拿出价格单却显示的却是1.67的型号、488元/副。虽然与店家争了很久,对方始终坚持是488元,并以“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我们在报纸上并没有标注镜片的品牌、度数”等为由推却责任。小李感到自己受了商家低价广告的欺骗,遂于3月5日到历下区工商局广告科进行了投诉。
   据悉,接投诉后,历下区工商局当即进行了调查。今天,历下工商有关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消费者投诉基本属实。商家的种种解释不能成立,随后他们将对涉嫌广告欺诈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眼镜行业品牌多、价格乱,各商家之间很少有完全相同的产品,商家利用与市场价对比的方式宣扬自已低价的做法主要是诱惑消费者上门,消费者一定不要盲信,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应保存证据立即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