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2015年,省工商局消保处针对市场上销售的眼镜商品作了质量抽检,共抽查出32组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次抽查出问题的眼镜商品分为太阳镜和眼镜镜片两种,此次抽查出问题的品牌主要涉及标志及包装、可见光谱范围、紫外光谱范围、日用驾驶镜光透射比、交通信号透射比、色极限、光学中心棱镜度、抗冲击性、厚度偏差等不合格。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作出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西海都市报(王雅琳 黄利利) |
|